江南早春,春风微寒。
天香客栈的生意一向都非常好,最近几日天香客栈几乎撑爆。
天香客栈二楼,都已坐满了各式各样的人。文斌有礼长衫儒相之人把盏低饮,时而轻摇手中摺扇;粗犷豪放赤膊大嚼之人,却是腰悬短刀,一脚耷在长凳上,自是乐在其中,粗恶之语不绝于口。
店长柜又乐又忧,乐的是生意好,白花花银子如水般的流入自己的口袋,忧的是这群难侍候的大爷们并不是一般来路,从衣着上看个个都不是寻常人,更有许多生面孔,不是提刀的就是挎剑的,自知是从外地来了不少的江湖人物,谁也惹不起,万一出了个爱酒后闹事的大爷,那这天香客栈还不被砸了。店长柜便吩咐几个店小二在每桌各送上少量甜点水果之类,希望可以取乐客人,换来不必要的麻烦。
客人虽然多,但天香客栈很大,每张桌子间都有很大的空隙。每张桌子都坐有几个人,但独有用珠帘做屏风的一雅座间却是年轻男子独座,那人一身华丽服饰,绸缎白衫,二十多岁模样,容貌俊美。显然,这年轻人已喝高了,两眼直愣愣地盯着手中的酒杯出神,很久,再次将次把酒杯满上,一“咕噜”干了,只是一个人自斟自饮,对堂内满座之人看也不看一眼。桌面上摆着一个酒坛子,这时酒坛里的酒已全部成了这年轻人的腹内物了,他高声叫唤:“小二,再拿一壶酒来。”声音高亢嘹亮,几乎可将整个场子的声音盖住。众人立时将目光抛向这个年轻人身上,打量了一番又各自又喝开了。店小二提着一小壶酒走到他面前,笑嘻嘻道:“孟公子,酒来了!”
那年轻人黯然一笑,道:“孟公子?谁是孟公子?”
“哎呀……”那店小二笑得更甜了,“我们这天香客栈上上下下都知道你是孟公子,您不是每天都来这里喝酒的么?”
年轻人又是一笑,拍了拍脑门道:“可能我真的喝多了。”
店小二替他满上一杯,将要放下酒壶,他看了看酒壶,道:“怎么却拿了一小壶酒来?”店小二道:“孟公子,这酒喝多了可是要伤身子的,你虽然是客人,但我也不希望你喝那么多酒,酒并不是不好西,饮酒不可过量。”那年轻人听了似有感激之意,又是淡淡一笑,问道:“你会不会喝酒?”
“会喝啊!酒有谁不会喝的?除非是女人!”店小睁大了双眼,随后还是笑嘻嘻的:“但我不能喝多,喝多会醉,醉了会难受的。”
孟公子依就笑。他将酒杯拿起,一仰脖子又干了。店小二再次给他的杯子加满时,他从袖子里拿出些碎银子,放在桌子上,叹了口气道:“你的好意我是心领了,谢谢,但我喝多了不怕,也不怕难受,不喝那才难受呢!你去忙吧!”这是他的习惯,他这两年来每天都要来这喝一杯,他喝酒的时候很少吃菜,长久以来,这里的伙记看到他坐这里个位置上的时候,很少见他吃菜,只是看见他一个劲的在喝酒。而且这个雅座一直以来都属于他的,这个位置已经被他包了。店小二会意,也是习惯,捋起桌面上的银子,道了谢忙活去了。
孟公子,天香客栈的的老熟客,小二走后他还是一个人独饮,他虽然天天到这,但他从不在这里留宿,他有自己的住处,而且很豪华,风景也很美,家里也有很多佣人,很多看家护院的,但他喜欢独来独往,喜欢一个人潇洒,无拘无束的。
他的家境这么显赫,认识他的人应该很多,但并不多,他不喜欢结识朋友,他知道识人多处事非多的道理。他就喜欢一个人孤独着,他会尽可能的避开与人的结识,但他就像一颗非常大的树一样,尽可能的避着决不是说可以完全与外界隔绝,他每天都来喝酒,起码这里的人都认识他,还有很多知道他情况的人也会想主动的与他相识,所以他避无可避。
他旁边那张桌子上的两人已经注意他挺长时间了,起码从他那高唤一声“小二,再拿一壶酒来”开始就就盯上了他。
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男子,一个十八岁左右少女,看上去都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
那个少妇,韶华清秀,细眉樱唇,皓肤红润,当真是个美人坯子,只是浓装施抹,使得他周边的空气带着丝丝香气。他对面坐的那人却是面色煞白,一脸的怪气,看似二十五六容貌,但两鬃却已如雪一样的白发绕在满头黑发上,看上去都使人打颤。
他们那么的招眼,但在坐的人并没有人认识他们。那些人喝得正酣,尽情尽兴哪里管那多么,却有几个色咪咪的大汉偶尔瞅瞅那少女,口中啧啧称赞:“乖乖,好标致的美人!”。其余那些人口中脏话不断,一副横行无忌、独我其谁的姿态。
那一男一女时不时的盯着孟公子,却是一语不发的坐在那里,偶尔端起酒杯啜两口,却又注意着周边的动静。他们旁边那张圆桌子围坐着七八个人,七八个彪体大汉,已有几人吃的脸红耳热,那几人遂打着赤膊,身上刀痕累累,赫然可见。他们侃大山,谈着江湖最近的奇怪事。
“陇西五魔听说过吧?”其中一满脸胡渣子的人笑问。
“陇西五魔?”其它几人虽是酒劲行身,听他这么一问却不禁为之一振。
其中一打着赤膊背部上有着三道深深的刀疤的汉子双目圆睁,接口道:“这还没听说过,五年前那五魔挑衅中原武林,将整个中原豪侠打的是落花流水,而败在他们手下的人却全成了残废之人。”
那胡渣子已是酡颜满面,笑道:“不错……不错……那陇西五魔意在挑战,绝不乱杀,但他们却极为狠毒,凡败在他们手下的人却多数肢体不全,或是筋骨断裂,听说只有一人安然归来,但他还是败在五魔手下。听说那人正是龙腾山庄主人刘仲,江湖人传自他那一战之后便带着女儿封刀归隐,不再过问江湖中的事,竟把天下第一庄龙腾山庄交给了别人。唉……他还真舍得!”
那刀疤汉子忽然道:“说来也奇怪,那陇西五魔自那一战立威江湖,成为当时的神话,可那年之后却不曾听得江湖上再有他们任何消息。”
胡渣子这时带着得意的微笑说道:“可是江湖中人如何也想不到的,以后再也没有人能听到有关陇西五魔的任何事情了!。”
此时他们桌子旁边一男一女听他这么一说,却也面露骇容,而孟公子却仍是充耳不闻,自顾自喝。
刀疤汉子惊疑问道:“怎么,莫非你知道?”
胡渣子哈哈一笑,续道:“各位有所不知啊!”胡渣子拿起酒壶徐徐自斟,又慢慢拿起酒杯送到嘴边,啜着两口。他这话一出众人听得莫名奇妙,也不知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一个个都竖起耳朵来等他说下去。那刀疤汉子忍不住问道:“我们不知道什么?你快说啊!”
“威镇中原的五魔王听说在一夜间全部都被人杀了。”这话一出,惊呆了所有人,就连那两人也不例外。
“无一人幸免?”刀疤汉子睁大了眼睛。
“无一人幸免,而且死法相同?”一语甫出,众人一阵惊呼,接着又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怎么相同?”忽一人追问道。
“同是被一利器所杀,一剑刺心,听说伤口上的血却流成一个字。”
听者无不惊骇,那二人已经转过头,看着他们。只听刀疤汉子问道:“会有这奇怪事,那伤口倒是个什么字?”
胡渣子也睁大了眼睛,一字一字道:“一个”孤“字。”胡渣子一伙人本已有七分醉意,但现在却十分清醒,听到看到或是接触到一些奇怪的事或是特殊的事情总是能让酒醉的人很快清醒过来。
旁边那脸色煞白两丝皤然鬓发那人脸色大变,喃喃道:“孤星剑……”那妖艳的少女听到“孤星剑”这三个字也是大吃一惊,不禁托口而出:“孤星剑?”脸色煞白男子颔首不语,眉头微蹙。
说起孤星剑,这又是近三十年前的江湖往事了。孤星剑却双是陇西五魔前二十年的一个武林神话,听说孤星剑主人那时江湖人称之孤星子。孤星子性情冷癖,喜爱独来独往。他的剑法更是高超的出奇,江湖人传孤星子的剑法已臻绝界,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了。而死在他剑下的人皆为不义之辈,死者伤口处从来都有一个字——“孤”字。孤星了以替天行道为宗旨,他的足迹已布遍整个中原,却从没有遇过过敌手,就这样孤星子轰轰烈烈了近二十年。二十年后江湖中有关孤星子的传闻渐渐少了,有人说孤星子已超出了不惑之年,年近知而天命,厌倦了江湖生活,退隐泉林了;也有人说没有永远不败的胜者,孤星子已经死在别人的手里了。江湖人说法纷纭,莫衷一是。
如今孤星剑重出江湖了,但江湖中人知道的实属寥寥。江南与西陲两地相隔甚远,而陇西五魔死于孤星剑下之事却发生几天之前,那胡渣子知晓此事皆因陇西一带有他一个同们师兄,正巧他师兄生辰,胡渣子前去祝贺,这才得知道五魔已死一事。
孤星剑的出现,陇西五魔之死,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孤星子是否还活着,是否重出江湖了,一时间成为人们心的的狐疑。